返回

第21节

搜索 历史 用户

第21节

“顾凡,我…我想你了。”电话里她的声音糯糯的。

“嗯,我也想你了。”我趴在方向盘上,嘴角的笑容简直停不下来。

“你会不会嫌我烦,嫌我粘人?”

“怎么会,你越黏我,我越高兴。”这简直是比珍珠更真的大实话了。

不过被粘成这样确实成了甜蜜的负担,我也就只能幸福地叹口气了。

晚上,我与林家一家三口,啊,还有一个只能吃奶的小家伙一起吃了一顿正宗的上海本帮菜。林依说得没错,她父亲母亲并没有阻挠我与她在一起这件事,很快便接受了。或者说,他们老俩口内心之中或许期盼这件事已经很久,只等林依自己能想开了。我对事情的顺利与快速程度起了一种不真实感,但林父林母对我说话时那种即将要嫁女儿的欣慰和不舍的语气,实在太过明显,由不得我不相信。林依从始至终都一副但笑不语的模样,面颊微红,淡淡含羞,看得我心脏突突直跳。

“叔叔阿姨,你们放心吧,我有房有车有存款,爱妻爱家爱孩子,一定会让林依过好日子的。”我被幸福冲昏了头脑,几乎胡言乱语道。

我说完这句话,林父林母半是好笑半是欣慰地冲我点了点头,林依眼圈微红,在桌子底下抓住了我的手。

一天后,学姐知道了我们的事,于是我再次被学姐“刮目相看”,她打着为我庆祝的名义狠狠剐了我一顿饭,这个月的伙食费算是泡汤了。席间,学姐喝高了,不住地摇头感叹:

“我真是看走了眼,原本以为林依是喜欢你的,后来发生那样的事,我又以为自己错了,她根本不会喜欢你。结果呢,现在又给我打脸,你们…你们俩,是不是合谋要砸我的招牌啊?”

我哭笑不得,只得安慰她道:

“学姐,不是你自己说的嘛:‘感情用事对于心理医生来说是致命毒/药,这毒/药会毒瞎心理医生的双眼,毒聋心理医生的双耳,使得他们看不见,听不到,只能凭着自己的想象去描摹一切。’因为我的缘故,你在面对林依的时候不可避免地带上了感情,所以才会看不清她内心真实的想法。”

我想,我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,我对林依已经不能用‘感情用事’这四个字来形容了,自然,我也会被各种情绪和杂念左右,很难看清她内心所想。乃至林依自己,其实可能都不大清楚自己的心,我想她只是在那一刻,随心而动罢了。这连她自己都无法预料,更别说我们了。

“哼…”学姐直哼哼,最后无奈又咬牙切齿道:“这次是我栽了!”

几天后,林依和优优搬进了我家,正式开启了我们长长久久的同居生活。我与她没办法领结婚证,只是小范围地办了一场喜酒,请了几位亲朋好友来见证我们的结合罢了。朋友们对于我会和林依走到一起这件事表示很是惊讶,但也都送上了祝福。自然,我们的事,我的父母亲也都知道了,我没有拖到中秋节,端午节的时候就带林依去见了见我的父母亲。我父母亲很是欣慰,他们本就很喜欢林依,如今我们能在一起,在老人家眼里看来,是一种割舍不开的缘分,应当倍加珍惜。

林依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好,及至六月中旬,她已经被学姐宣告彻底痊愈。这么长时间一来,她被我这个补品那个炖汤,好吃好喝地养着,终于把肉♪肉给养了回来,人一丰腴起来,气色就好了许多,她已经回归了正常人的范畴,甚至比寻常女性要漂亮许多。三十岁的她,看起来成熟又充满魅力,总算在时隔十年后,向我展现出她真正应有的风采。

辞职无业这么久,六月下旬,她开始了新工作,成为了咱们心理治疗研究工作室的财务总监,这是学姐强烈要求的,无利不起早的她绝不会放过这样现成的好手不要。林依也开始跟随学姐系统学习起心理学,不为别的,只是久病能医,对心理学产生了兴趣罢了。

而我,则走上了新的征程。我在学姐的强烈建议下,一面在她的工作室中帮忙,一面开始准备考博。学姐为我介绍了上海最著名的临床心理学博士生导师,我则过上了每天刻苦攻读的日子。

生活平淡如流水,内里却甘甜如蜂蜜。我与林依每日里出双入对,蜜月期根本不知何时会消失,黏黏糊糊,谁也离不开谁。学姐经常咬牙切齿地说,她把我们俩一同招进来,简直就是自虐的行为。

优优一天天健康长大,她户口本上的名字也终于改成了林忘忧。现在这个小家伙会张口喊人了,见到我每次都会求抱抱,比林依还要粘我,但小家伙似乎一直很困惑于喊我什么,因此我与林依都被喊作“妈妈”,我只想着等她再大点,便教她区分叫法。

这一日早间,我在门口等着林依,可她在房里半天不出来,我只得喊她:

“依依?快点,要迟到了,学姐会抓狂的。”

“等一下,我马上来!”

她终于跑出来,我们穿鞋出门。坐电梯下楼,我猛地想起自己手机忘带了,把车钥匙丢给林依,然后道:

“你先去车上等我,我拿个手机马上来。”

她笑着调侃我:

“亏你一个劲儿地催我,自己反倒丢三落四。”

我傻呵呵地笑了笑,惹了她一个白眼。于是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回家,进了房间,看到我的手机果然在床头柜上。我拿了手机,眼角却不经意瞥到了梳妆台的桌子,桌子抽屉没关好,开了一小节,我好奇地上前打开抽屉,就见里面躺着我去年圣诞节买下的,没能送给她的戒指盒子。盒子旁放着一本笔记本,我没见过这笔记本,不由得打开一看,只有第一页使用了,上面有林依清隽的字迹,写着一首抒情诗:

《我爱她》

我说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爱上她的。

也无法形容现在的自己有多么的爱她。

我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这样深刻地爱一个人。

爱一个女人。

曾经的我是一个坚定的异性恋者。

我对同志嗤之以鼻。

然而我的一生都将无法逃离这个特殊的人群。

我被欺骗。

被玩弄。

被迫害。

而我只能忍气吞声,甚至于没有勇气逃离。

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,我恨透了同志。

恨不得提刀,杀了这世上所有的异类。

但那只是我脑海中的臆想,我为我的懦弱胆小而悲哀。

我最终选择的是结束自己的生命。

但是我没能成功。

因为她的到来。

她就像光,驱散了笼罩我的那浓重深沉的阴暗。

我爱她。

爱她抱着我时的温柔。

爱她哄我入睡时的歌声。

爱她像对待一个孩子般宠爱我。

爱她说那句“和我一起走下去”时的坚定不移。

爱她偶尔脆弱时,低垂的眉眼。

爱她痛苦心伤时,指间的香烟。

爱她一切的一切。

我爱她,但我从没想过我会这样的爱她。

我想,这就是我的劫。

│思│兔│在│線│閱│讀│

曾经的我,是一只脆弱的毛毛虫。

软怯、易碎又浑身带刺。

这世间有太多的苦难,让我难以承受。

于是我吐出一圈一圈的丝,将自己紧紧束缚。

我以为我将这样沉沦下去。

却没想到,蜕变就从那一刻开始。

她是那冥冥中生命的力量。

她促使我在艰难中挣扎,挣脱困苦。

她赋予我一双翅膀,那翅膀美丽又坚强。

她引领我破开枷锁束缚,破开那厚厚积灰的茧。

化蝶!振翅!高飞!

我爱她,胜过爱自己的生命。

我从没想过我会那么爱她。

但那又如何,这就是生活。

——林依 2015.6.28

(正文完)

作者有话要说:  正文结束,下一章是番外,以林依为第一视角来写。

☆、第二十章(番外)

作者有话要说:  再度修改,两人中学相遇相识的时间于前文有出入,已统一。15.10.21

(一)

我自认自己是一个生来有些古怪的孩子,十岁那年,当我的同学们还沉浸在未来成为科学家、宇航员、工程师、音乐家这样伟大的梦想之中时,我许下了一个心愿,希望我未来能够成为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,它美丽、高雅,自由自在,最重要的是,它能够蝶舞双/飞。

所以年仅十岁的我,最喜欢的动物是蝴蝶,最喜欢的音乐是《梁祝》。

我是一个相当感性的人,我时常被自己的情感左右,难以用冷酷的理性控制自己。但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,人类若是失去了感性,迟早有一日会沦为机器。而这个世界是由理性缔造,却是由感情在推动。十一二岁的我觉得看明白了这个世界,现在回想一下,后来的自己,还真的不如当时那个古里古怪的小女孩。

或许是小时候的我太过古怪又睿智,长大后的我渐渐归于平庸。那也就不过两三年的时光,我被繁重的学业磨去了脑海里那些古里古怪的棱角,渐渐地成为了学业的奴隶,学习的机器。人们说,成长,就是理性逐渐压制感性的过程。我想这句话用在我身上再合适不过。人们因为成长而变得平庸,泯然众人矣,不再离经叛道,而努力使自己变得和他人一样。陪我度过初高中时代的最好的闺蜜曾开玩笑说,我的青春叛逆期根本就没有到来,永远都是那个成绩超好的乖乖女。其实她不懂,我的青春叛逆期,早在青春生理期来之前就已过去了。

回想那个时候的我,其实真的有些“目中无人”,虽然总是有人说我乖乖女,说我性格温柔,是典型的大家闺秀,但他们都不了解我,我把自己伪装成这样的形象,内心之中却始终不曾放下一个疯狂的念头。这个念头从我十岁时许下蝶舞双/飞的梦开始,

小伙伴们的评论

还没有评论哦,快来首发吧

写评论写评论